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以下简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主要举措。《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对我省中考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和规定?重要内容全在这里!快快往下看~
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什么?
答:《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努力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特别是体现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些具体活动和相关的事实。要求不仅要记录参加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记录参与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成果,使评价内容具体、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可操作。对学生评价的内容从原来单一的成绩考查转向丰富的能力考查,由原来的终结性评价变为终结性评价和过程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使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考查从一元走向多元,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十一、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和办法?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贯穿初中3年,由5个操作环节组成: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学校和教师撰写评语、公示审核确认、形成档案材料。要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互联网平台等有效媒体,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强化学生发展的过程性评价,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及时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要求学校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要求将有关材料在公示审核确认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全过程立体呈现学生综合发展状况。5个程序前后连贯,环节清晰,具有规范、严谨、递进的特点,操作性强。
十二、如何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权威真实、可信可用?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是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建立真实、可信、可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需要初中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如实记录。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全面、充分、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做到有据可查,确保全面真实。二是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要求初中学校要经过学生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并导入省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三是提倡评用分开。可以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等。四是强化监督。建立监督管理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三、我省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如何改革?
答: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一是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具有基础性和工具性,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此外,为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求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并要求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同时,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由各市确定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增加学生负担。
二是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明确要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市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在招生时可以将学生综合素质5个方面的总体情况纳入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也可以在此基础上,突出学生某方面的发展情况。高中阶段学校可以采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可以另行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按要求对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作出客观评价,并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开,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有利于打破以考试成绩单一评价学生、 “一考定终身”的单纯终结式评价模式,使学生在初中阶段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等职业教育是国家培养职业技术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在录取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高中分开,让部分学生从激烈的中考竞争中分流出来,提前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不仅可以达到“减负”效果,也有利于职业教育观念的渗透。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可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四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十四、如何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答:此次改革针对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和恶性争抢生源等当前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问题,对招生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一是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等,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二是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还要规范成绩发布,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三是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中考改革关系广大中小学生切身利益,要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取向,通过机制建设、加强管理,为学生创造公平的升学机会。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大学校诚信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健全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各市应根据这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端正学校办学思想,加大监管力度,为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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