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22时许,隆回县公安局接到市局指令,在新浪微博中有隆回县学生被欺凌的视频,疑似发生在司门前镇,司门前派出所立即会同司门前镇中学开展调查。
2018年2月3日22时许,隆回县公安局接到市局指令,在新浪微博中有隆回县学生被欺凌的视频,疑似发生在司门前镇,司门前派出所立即会同司门前镇中学开展调查。
经查,2018年1月26日下午4时许,司门前镇中学刘某等7名学生(均系未成年人),因琐事将同学阳某带到司门前镇开发区一偏僻巷子内,以扇耳光、脚踢的方式,对阳某进行殴打,并录制视频上传到微信群。事发后,当事学生未报警。
因为涉事学生均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做出不予处罚决定。通知家长到场后,学校配合派出所对参与殴打的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涉事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受害人阳某当面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双方达成谅解。
目前,学校已对被打学生阳某开展心理辅导,并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