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我区2018年高中、中职(含区内外中职、区内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证高中、中职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
1.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3至4月2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3日,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4日至5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网址:http://www.xzzsks.com.cn(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http://220.182.46.135:8001(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中考报名表、审查表、借考表可从网站下载,也可从报名点学校或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
3.信息确认地点设在报名点学校、县教育局、各市地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
(四)其它
1.借考手续由自治区招生部门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15日前在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公布。
2.各市地招生办于5月11日前完成本考区考生考点分配;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5月13日前完成考生随机编排考场并反馈各市地招生办;各市地招生办于5月15日前完成试卷、答题卡需求申报工作。
3.各市地招生办、各初级中学须在6月1日前完成对考生各类政策加分的审查和公示。
4. 各考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距开考7个工作日之前完成各项编排考场数据信息的核对、备案、打印、整理与发放工作。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和《借考考区考生须知》。
三、考试和命题
(一)考试组织
以市地为单位设立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行署(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密、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务工作实行考区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考区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考区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若干考点,考点应设在市地行署(市人民政府)或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应有利于考生参加考试,有利于考试的组织管理。因特殊情况需增设考点的,须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考试工作由各市地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参照《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藏教考试〔2015〕26号)执行。
区内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各市地教育(体育)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内地西藏班(校)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由考生就读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成都考点借考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在西藏自治区中考结束后两天内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成都考点组织实施。在西藏民族大学考点借考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中考结束后两天内参加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体育科目考试。
各市地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及内地西藏班(校)须于6月30日前,将体育科目考试成绩信息采集到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中,并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原始数据备案封存。
(二)命题、评卷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命题、试卷印制及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要求,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组织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评卷、登分、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018年我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实行网上评卷。各市地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及内地西藏班(校)务必按要求组织好考生考前答题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完成网上评卷工作。
(三)考试科目
1.高中、中职
(1)区内生源执行自治区一类课程计划的考生报考高中、中职学校的考试科目为汉语、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700分。
(2)区内生源执行自治区二类课程计划的考生报考高中、中职学校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600分。
(3)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600分;少数民族类考生加考藏语文,总分700分。
(4)报考高中、中职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满分为30分,体育成绩计入总分。
2.成人中专
报考成人中专学校的考生使用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试卷,考试时间同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时间一致。考试科目为汉语、藏语文、物理、化学、数学、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600分。
3.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统计,保留一位小数。
(四)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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