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辅导 初一 初二 初三 中考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辅导 > 中考 > 新闻资讯 > 山东 >
山东新规:削减挤占中小学体育课,最高可罚三万
时间:2018-05-15 10:21:21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必要的睡眠时间;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程,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

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征求<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必要的睡眠时间;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程,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

为了保障学生能够有充足的锻炼时间,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应当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程内容相衔接,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本条例所称学生,包括在依法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

另外,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二十五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应当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获得学位应当按规定修满体育课程学分,达到课程标准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学校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具体包括:削减、挤占体育和健康教育课时;未按照规定保证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将学校体育场馆挪作他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未按照规定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或者组织测试但测试数据弄虚作假及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

根据意见稿,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猜你喜欢
换一批 更多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