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各地河流湖泊众多,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印发。
江西省各地河流湖泊众多,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印发。
办法要求妇联组织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充分发挥农村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在日常管理上,办法明确,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督导机制,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对重大溺水事故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溺水事故,要组织专项督查并向社会发布报告。对溺水事故频发地区,要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办法要求,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各市、县(区)政府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对本级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监管和年度考评系列,进行考评管理。
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上,办法明确,严格按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规定要求,对发生的学生溺水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对于迟报或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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