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衡水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8年暑假放假时间已确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从7月7日开始,9月2日结束,9月3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从7月7日开始,8月19日结束,8月20日正式开学。暑假期间,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或占用暑假时间为学生集体上课。
昨日,记者从衡水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8年暑假放假时间已确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从7月7日开始,9月2日结束,9月3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从7月7日开始,8月19日结束,8月20日正式开学。暑假期间,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或占用暑假时间为学生集体上课。
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暑期期间,幼儿园根据家长需要可实行教师轮休制度,农忙季节放假的县区,可适当调整假期,普通高中毕业年级根据需要可缩短假期,但不得少于假期的一半。
各地各中小学校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暑假时间的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和占用暑假时间为学生集体上课。对因学校擅自提前开学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校承担,并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各学校在做好暑期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将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将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帮扶工作,防止学生流失。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招生考试
市教育局继续重申各中小学校须科学适量布置暑期家庭作业,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同时,各地各学校还将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从起始年级严格控制大班额,规范做好秋季招生工作,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和提前“掐尖”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此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大力推进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维护招生秩序。各地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任何学校、教师不得推荐、组织征订省定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各地将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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