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师范最低录取控制线:68 6等级分新建二中统招线:68 6等级分均衡最低控制线:62 6等级分国学班最低控制线:62 6等级分新建一中重点统招线:54 5等级分普高线:63 5等级分艺术特长班最低控制线:43 6等级分新
定向师范
最低录取控制线:68.6等级分
新建二中
统招线:68.6等级分
均衡最低控制线:62.6等级分
“国学班”最低控制线:62.6等级分
新建一中
重点统招线:54.5等级分
普高线:63.5等级分
艺术特长班最低控制线:43.6等级分
新建三中
普高线:34.2等级分
艺术特长班最低控制线:27.4等级分
体育特长班:20.5等级分
新建区恒湖中学
普高线:30等级分
南昌市正大学校
普高线:45等级分
南昌市新民外语学校
普高线:43等级分
南昌市华东文武学校
普高线:30等级分
新建区职业技术学校
最低控制线:22.8等级分
新建区2018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计划
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收5450人:
1 区二中招收2000人(含均衡招生1410人、“国学”班30人)
2 区一中招收1360人(含普通高中200人、艺术特长生200人)
3 区三中招收525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生110人)
4 恒湖中学招收50人
5 正大学校招收715人(含区二中共建班495人)
6 华东文武学校招收40人
7 新民外语学校招收760人(含区一中共建班650人)
高、中职院校计划招收3630人:
1 定向师范生招收89人、
2 区职业技术学校招收490人
3 华东文武学校招收100人
4 市区职业高中招收400人(含春蕾计划及春季招生200人)
5 省市有关高职院校和职业中专招收2551人
普通高中和高、中职院校两项合计招收9080人
招生规定
(一)高中学校录取总体原则。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按志愿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和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组成考生的中考成绩并以总等级分呈现,中考总等级分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以总等级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顺序。定向师范、均衡生、重点高中、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高职和中专学校。
(三)区二中和区一中招生按照“唯一志愿”。按志愿录取的原则进行,对己经录取二中、一中的考生不再进行调剂录取。
(四)均衡生的录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中招委、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我区二中仍然实行均衡招生,二中招生计划中划出70.5%的计划作为我区的二中均衡招生计划,区二中的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统招线的6个等级分,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均衡生分校按计划进行预录,并张榜公示。
(五)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定向师范的招生录取按照我区《2018年定向师范生招生实施方案》执行,凡报考定向师范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
(六)特长班招生录取。今年我区己审批的区二中“国学班”,区一中“艺术”特长班和区三中的“艺术、体育”特长班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报名,专业加试工作,并将报名和测试结果报告中招办,作为特长的主要依据,艺术类特长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统招线的80%,体育类特长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统招线的60%,二中“国学班”的最低控制线为本校的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七)转录考生的录取。在外地参加了中招统一考试的新建籍(户籍在新建区)考生,要求回我区就读高中,必须持户籍证明材料(户籍本)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中招办出具的初中学籍和中考分数证明,查询网址、准考证,转录申请报告(考生和家长签名)在8月20日前到局中招办进行登记审核,中招办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参考志愿,安排到一般高中就读(不含区二中、一中)。考生凭中招办预录通知单到有关学校报到。
(八)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区教育局的统一管理之中,在完成中招预录考生的录取报名后空额计划的可面向社会进行自主招生,其考生资格审验要求参照第7条转录考生的审检要求进行,先由招录学校进行初审登记,并递交相关材料,再由民办学校及时将初审结论(是否同意招录)和相关材料到中招办进行复审合格后发出预录通知单,考生凭中招办预录通知单方可报名,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考生,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高中学籍等相关手续,并追究学校违规招生责任。
(九)职业高中的录取。职业高中录取由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职业高中招生在完成中招下达的预录考生的招录报名后仍有缺额计划的,也可由招生学校自主招录部分学生,其录取办法可参照第7条执行。
(十)录取通知单的下发。各类高中录取通知单将由中招办打印,并下发给各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按规定及时下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在接到录取报到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考生登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中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1.75.211.152)进行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8月1日至7日,由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
(十二)全部录取完成后由中招办将新生录取花名册固化刻成光盘,分别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建立新生高中考籍,报送市教育局建立高中学籍,报送局教育科备存并核准高中学籍。凡未经中招办录取而擅自招生的,不得建立高中考籍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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