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辅导 初一 初二 初三 中考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辅导 > 中考 > 新闻资讯 > 全国 >
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超九成
时间:2019-03-28 09:51:41    |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3月26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邀请专家学者、知名网络作家等走进“团团直播间”,围绕“互联网空间中的未成年人”主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现场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3月26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邀请专家学者、知名网络作家等走进“团团直播间”,围绕“互联网空间中的未成年人”主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现场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本次报告针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进行研究,聚焦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网络接入环境、应用使用和利用网络进行自我保护等情况,重点总结研判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建议。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从各学历段情况看,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上网比例分别达到89.5%、99.4%、96.3%和99.0%。从城乡分布看,城镇未成年人上网比例为95.1%,农村未成年人上网比例为89.7%。

《报告》分析,这是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覆盖范围扩大、移动流量资费下降的直接表现,也与未成年人对互联网的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应用需求大密切相关。另外,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持续改善,互联网为农村学校输送了丰富的数字教育资源,城乡未成年人的上网比例差异逐渐缩小。

《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的上网设备更加多样化,使用电脑上网地点主要在家庭和学校。手机成为未成年人的首要上网设备,使用比例达到92.0%。使用电视、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则达到46.7%和37.4%,分别高出整体网民使用率17和10个百分点。未成年人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比例也不低,比如69.7%有手机,24.6%有平板电脑,13.9%有笔记本电脑。当前未成年人使用电脑上网地点主要集中在家庭和学校,92.4%主要在家里上网,39.4%经常在学校上网。从上网时长来看,76.4%的未成年人日均上网时间在2小时以内,但同时,日均上网超过3小时的未成年网民占比也达到13.2%。

未成年网民上网活动丰富,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呈现差异化特征。未成年人上网,排在前几位的是利用互联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聊天(58.9%)。用户自制的短视频作为新兴娱乐类应用受到未成年人青睐,使用比例达到40.5%。从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上网情况来看,小学生的社交应用显著低于其他学历段,初中生偏爱使用社交网站、网上聊天和网上听音乐,高中生网上活动则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普遍使用微博、论坛、网上购物等互联网应用。

《报告》还指出,网络暴力、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仍然存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加强。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是网上讽刺或谩骂、自己或亲友在网上被恶意骚扰、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公开。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针对上述问题,69.1%的未成年人知晓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其中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的网络权益维护认知率达到80%左右,小学生也达到59%。但是,曾通过网络进行法律咨询或接受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比例只有15%,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自我保护的应用水平较低。

《报告》在总结研判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中增设“网络保护”章节,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减少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不良信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制定有效措施;二是在现有的网络监管格局内,深化职能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健全约谈警示、定期巡查、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不良信息传播的企业,依法高限处罚;三是明确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规范个性化推荐算法,网络游戏中强化实名验证及身份识别、防沉迷设置、家长守护工具等技术措施;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家庭和学校共同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沉迷,对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以心理干预为主的教育矫治;五是在现有的治安、刑事处罚框架内,依法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网络儿童色情、性侵等犯罪明确界定范围、提高惩处力度,并探索建立从业禁止、涉罪嫌疑人信息公开等制度。

  • 近期资讯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猜你喜欢
换一批 更多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