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和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可持续发展,市教委现就2019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2)招生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由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投档录取。
6.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
2019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继续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由市教委另行发文。
7.特定学校招生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原“上海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等5所学校的招生。
上述学校要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等),于2019年3月下旬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3月底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直升录取名单于5月底前由学校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所在区招考机构备案,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其他录取名单于6月底前由学校报所在区招考机构,并由区招考机构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2)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马戏学校和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7所学校的招生
上述学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等),于2019年3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已参加统一学业考试或中职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考试,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录取名单于2019年8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8.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
(1)编制计划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37号)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上海生源计划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非上海生源计划不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其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
(2)招生录取
高中招生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方案须报所在区教育局和招生主管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国际课程班招生由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参照本市提前招生录取的时间自主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名单须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预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均需报名参加统一学业考试,未报名参加统一学业考试或统一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学校要求的,不得被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参照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办法执行。
(四)持外国护照并以外籍身份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78号)有关规定,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本市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区教育局须于2019年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办法和招生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学生参加统一学业考试后填报就读意向,区教育局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就读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高中学校入学;对于希望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汇总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持外国护照入学的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
(五)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班)的招生录取工作
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提前招生录取学校。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各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录取学校,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
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和办学特色,制定本校(班)的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条件、招生程序、专业面试的内容与要求以及录取办法等)。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决定是否开展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内容与要求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案于2019年4月中旬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其他学校的招生方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4月中旬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各校(班)根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择优录取。未在提前招生录取阶段被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统一招生录取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班)根据招生方案择优录取。
参加统一学业考试未被高中阶段普通学校录取的随班就读考生,可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申请就读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班)。招生学校(班)凭考生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进行专业面试,并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择优录取。
(六)政策性照顾项目情况
2019年中招政策性照顾项目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照顾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及时申报,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名单,实行学校、区、市三级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确认,一律取消其照顾资格。
(七)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途径。市、区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做好升学与择业指导工作。市、区招考机构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宣讲、咨询等各种途径与方法,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有关信息。初中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四、管理和监督
2019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考机构及各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强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监督问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今年将继续探索建立教师、校长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记录在案并报市教育督导室备案。
要切实做好中招信息公开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招生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途径,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切实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公示项目详见附件3)。
要进一步加强中招监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招生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大对报名、考试、评卷、加分审核、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信访投诉的查处力度,做到岗位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完善中招录取结果的核查机制,实行市、区两级分级核查。
五、其他事项
2019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另行发文。
附件:1.2019年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安排
2.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3.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2019年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成绩评定
视力残疾学生 语文、数学、英语 180分钟 分数制,各科满分为150分
物理、化学 180分钟 分数制,合卷满分为150分
思想品德 120分钟 等第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
体育 分数制,总分30分
听力残疾学生 语文 120分钟 分数制,各科满分100分
数学 90分钟
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 综合能力测试一
(以实用语文为主) 60分钟 等第制,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综合能力测试二
(以实用数学为主) 60分钟
附件2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项目一览表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降分幅度
1 烈士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省级公安机关 降20分 录取
2 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降20分 录取
3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降10分 录取
4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的子女 考生 省级公安机关 降10分 录取
5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
侨务部门 降5分
录取
6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降5分
录取
7 台湾省学生 考生 初中就读学校
所在区台办 降5分
录取
8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考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降5分
录取
注:1.上述项目照顾不可累计,所有加分对象须经市、区、学校三级公示。
2.调整出武警序列转隶改制部队子女在军改期间按照军人子女降分政策执行。
附件3
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内容
序号 公示项目 公示部门
1 招考政策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2 实施方案、操作要点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
3 主要工作日程、考试日程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区招考机构
4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5 招生计划、范围、收费等 区招考机构
6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学校计划数、招生要求和择优录取办法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招生学校
7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推荐生数额、推荐生名单 区招考机构、初中学校
8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预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9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正式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
10 “名额分配”招生办法(含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学校及名额数等) 区招考机构、初中学校
11 民办学校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和2018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区招考机构
12 因残、因病免考体育考试考生名单及免考项目 区招考机构、初中学校
13 体育、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拟降分录取的体育、文艺特长生名单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初中学校、招生学校
14 政策性照顾考生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初中学校
15 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招生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招生学校
16 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学校 区招考机构
17 考场规则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
18 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
19 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区招考机构
20 监督电话 市、区教育监察部门
抄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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