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19〕16号)文件,现将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七、信息公开
(一)考生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加分政策必须向社会公布,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名单、项目和分值要在本市教育或招生考试网站上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各市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和分值。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三)五年制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由省招考中心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八、面试和体检
师范院校、警校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组织实施,面试标准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在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并及时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班)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考生被学校录取之后,由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凡报考高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其它体检项目仍按照原教育部、卫生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85〕教职字006号)及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执行。
九、录取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及职业中专学校(班)的入学备案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
(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普通高中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生考试机构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二)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录取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在“山西招生考试网”高职中专招生网上服务平台上完成。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
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时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三)职业中专学校(班)录取
各职业中专学校(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备案,录取审核表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职业中专录取审核专用章”。被职业中专学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录取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发就业报到证。
(四)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班)的录取数据于10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十、收费
中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考报名考试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317号)文件。
附件:山西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日程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山西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日程
序号
工 作 内 容
时 间
负 责 单 位
1
召开全省中考报名工作会议
3月5日
省招考中心
2
中考报名
3月
市招考部门
3
编排考场
4月底前
市招考部门
4
各市上报中考考生报名信息数据
5月16日前
省、市招考部门
5
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5月下旬
省招考中心
6
审查考生加分对象资格
6月5日前
市招考部门
7
命题、制卷
5月25日
省教科院
8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
6月20日—22日
市、县招考部门
9
中考评卷组长培训会
6月23日
市招考部门
10
网上评卷
6月下旬
市招考部门
11
通知考生成绩
7月15日前
市招考部门
12
各市上报考生成绩数据库
7月15日前
省、市招考部门
13
普通高中录取
8月20日前
市招考部门
14
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
7月17日-29日
省招考中心
15
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
8月16日-30日
省招考中心
16
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
9月16日-30日
省招考中心
17
打印发放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班)录取审批表及考生电子档案
10月30日前
省招考中心
18
高职院校(三二分段)转段审核备案
12月
省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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