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对2019年秋季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进行集中公示(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对2019年秋季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进行集中公示(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收费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坚持预防为先为重,防止违规问题发生;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
市发改委:68821036
市教育-局:65608550(工作时间);65608407(夜间、节假日)
说明:
1.对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住宿费。
2.教辅材料费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即中小学校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教辅材料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县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进行管理。凡进入校园的教辅材料必须经过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学校只能从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代购,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不得从中牟利。严禁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寒暑假作业本和课堂作业本并入教辅材料费,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取消空白抄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说明:教科书费(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
中等职业学校
注:
1.住宿条件如达到相应生均使用面积(不含公共面积)和房间设备设施要求的,学校可自行分档收费;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继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标准收费。
2.生均使用面积以房间内面积计算,相应标准含用水3吨/月·生、用电8度/月·生。
3.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此标准基础上,可加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
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不超过27㎡(含)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以上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说明:
1.对所有在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2.教科书费(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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