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9〕5号)精神,现制定2019年初中学业考试组织管理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第三栏为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设五个志愿;定向生志愿必须填入本栏内第一志愿,方可生效;农户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必须填入本栏内第一志愿,方可享受照顾;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志愿可填报在本志愿栏任一志愿,但必须使用其专属学校编码“65007”;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必须填入本栏内第五志愿,方可生效。
2.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志愿栏的设置。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志愿共设二栏。
第一栏为职业中专学校志愿栏,设三个志愿。
第二栏为职业高中学校志愿栏,设三个志愿。
3.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栏的设置。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共设九栏。
前六栏为五年制高职院校平行志愿栏,后三栏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栏。每个高职院校志愿栏后设三个专业志愿栏,普通中专不设专业志愿栏,填报高职院校志愿除选择志愿就读的学校和专业外,同时要注意是否勾选“专业服从调配”。
(五)填报志愿指导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训练和指导工作;《太原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由考生及考生家长校对签字后,留存县(市、区)招考中心(招办)备查。
2.做好对考生个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的教育。登录密码是考生进入中考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钥匙,关系到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的安全与保密,也关系到全市中考招生整个系统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对因工作疏漏造成密码或其他信息泄露的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考生遗忘密码,必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办)重置密码。在填报志愿期间,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办)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密码的重置、管理工作。
3.要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如有违反,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考生及家长应慎重填报志愿,维护志愿的严肃性。填报志愿系统一经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将不能退档、不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5.被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的考生如需退档,需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学校和省招考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恢复为未录取状态,参加后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填报志愿。
六、录取
2019年中考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负责;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幼师和特师)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和职业中专学校的录取备案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
(一)录取原则
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网上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2.定向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
4.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本校小语种志愿,可在本校统招生分数线降低50分内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已达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外国语凤凰双语中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同心外国语中学校。
5.太原市进山中学校航天实验班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统招生分数线。
6.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政策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
7.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8.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9.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二)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时间:7月16日至7月17日。
(2)普通高中网上第一次补录时间:7月23日至7月24日;
第二次补录时间:7月30日至7月31日;
第三次补录时间:8月13日至8月14日。
以上每次录取结束后,市招考中心打印录取审批表。
2.高职、普通中专录取时间
(1)高职、中专第一次录取时间:7月23日至7月26日;
(2)高职、中专第二次录取时间:8月13日至8月16日;
(3)高职、中专第三次录取时间:9月13日至9月16日;
10月30前,省招考中心打印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班)录取审批表及考生电子档案。
3.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录取时间
(1)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网上投档时间:7月16日至7月17日,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自主招生时间:8月1日至8月30日;
8月31日前,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将招生名单上报市招考中心,通过计算机录入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办理录取并打印职业高中录取审批表(职业中专录取审批表由省招考中心打印)。
(三)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录取顺序
①第一阶段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②第二阶段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小语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考中心将按规定时间公布缺额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站补报志愿参加录取,未补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从730分开始),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3)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意见》(并教体〔2019〕7号)文件执行。
(4)定向生录取办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19〕1号)文件执行。
(5)加强普通高中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做好招生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通过市招考中心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2.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1 2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