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策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千千万万考生的心。最明显的就是升入高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文理兼修,并且再选取自己喜欢的科目进行学习。海南省改革方案已经出炉,从新高一开始讲采取“3+3”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和考生自选的3科成绩组成,一本和二本合并录取。这一改革方案的出台,直接给了学生选择的主动权,考试科目自由组合,可以凭借自己的学习成绩,也可以根据兴趣爱好。那么这一改革的具体措施是什么呢?
省教育厅负责人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三是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不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合格性考试(14个学科)和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等级性考试(6个学科即6选3,学生选科有20种组合;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增加为7个学科,即增加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合卷,也即7选3,学生选科有35种组合)。
关键词:成绩运用
新政:考试不合格有第二次机会
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学生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5%);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高三毕业前可再参加1次合格性考试。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呈现,由省级考试招生机构与统一高考3个科目成绩的标准分合成后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
由外省(区、市)转学进入本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区、市)省级考试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本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或申请参加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成绩注销)。具体认定办法将另行发文。从我省转往外省(区、市)的考生,成绩证明由我省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出具,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
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或社会考生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认证证书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在高校招生录取时,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或参考。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或参考。合格性考试成绩终生有效,等级性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
解读:国内仅有我省用标准分呈现高考成绩
在新的高考综合改革中,我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以标准分呈现。理由是,高考成绩采用标准分呈现是我省的传统优势,目前国内仅有我省仍使用这种计分方法。省教育厅负责人认为,实行标准分能够准确地体现考生成绩在考生总体中的位次,使不同学科的成绩能够进行比较,有利于考生报考高校,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新生,在评价和选拔上更为科学;另一方面,作为我国考试改革的一种探索,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继续保留一个实践的样本,供全国参考,也是对全国的积极贡献。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在听取我省相关实施方案汇报后认为,“海南是唯一采用标准分的省份,效果比较好,老百姓比较认可,可以坚持海南特色”。教育厅专门就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召开了省外专家咨询会,专家组认为:以标准分报告成绩是国际通用做法。海南省20多年来坚持实行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的做法值得肯定,这种分数呈现方式,既有科学依据,也符合海南省实际,有利于不同类型的高校在海南的录取。
关键词:考试时间
新政: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
省级统一笔试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初。2018年省级统一笔试科目安排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科目中的部分学科统一考试,每天安排3个科目的考试;从2019年开始,省级统一笔试科目安排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学科统一考试,并安排上一学年相应统考科目的补考。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个人的学习进程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等级性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6月9日—10日进行,每天安排3个科目的考试。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等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底以前进行,并于5月底前将考试成绩报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备案,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发文。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笔试科目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解读:学生可根据特长文理兼修
学生怎样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据介绍,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为便于选考,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一般可在完成高一学年的学习后开始选择,高二学年结束时确定选考科目)。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考虑我省的实际,暂不提供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的机会,在条件成熟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机会,以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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