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关于印发2018年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20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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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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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50分 |
2018年3月17日至18日(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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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文/理)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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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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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目测试 |
信息技术 |
150分 |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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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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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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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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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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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综合理论测试 |
2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下午(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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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测试 |
250分 |
2018年3月24日至25日(详见准考证) |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
第十七条 免试条件: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八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8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凭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一)普高类:
1.分普通文、理科,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分别划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中职类:
按各专业科类,分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线。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条 志愿设置
(一)普高类招生
普高类招生志愿设高职专科批。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文理类、艺术类专业。
(二)中职类招生
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类别分别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第二十一条 填报办法:考生于2018年4月7日9:00~2018年4月8日18: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凭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和《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一)“应用型本科”志愿填入本科批,限中职类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二)“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考生,中职类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二条 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填报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三条 志愿征集:如录取时我校部分专业计划未满额,将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普高类、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分批次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具体分为 “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认定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2.排序原则: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本科专业中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及专科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不招收语言障碍、听力受限考生,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4. 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第二十五条 录取查询:考生凭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学校阳光招生网(zs.cqie.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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