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8〕13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考院普〔2018〕2号)的文件精神,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院在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指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秉承勇于创新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类型,制定了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
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免试综合技能测试:
(1)在国家、省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在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下同)可对应计145分;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135分,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120分。
(2)取得国家、省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获得国家颁发的三级(高级工)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135分;四级(中级工)130分、五级(初级工)110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计120分(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会计职称证、ISO9000审核员证、程序员证等)。
考生如符合免试综合技能测试条件,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试。逾期不予办理。
六、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七、录取程序
1.录取原则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国家统招录取通知书。
2.录取步骤
3月23日,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3月28日,学院持拟录取数据库上传高职单招数据报送系统,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4月4日,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政策
(1)考生被学院单招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2)考生被学院单招录取后,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3)考生被学院单招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4)考生被学院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九、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
电话:0790-634102363511776335088
网上报名地址:http://soft.ygxy.com/sectorweb/ddzs/
电子邮箱:972714462@qq.com
监督电话:0790-6335088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后续有关信息将通过招生网即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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