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旅游商贸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江西省商业学校(1964年创建)、江西省旅游学校(1987年成立)、江西省核工业技校(1964年成立)。
(1)现场确认要求
交验下列材料:
①打印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2)现场确认方式
以下三种现场确认报名方式均可:
①考生本人确认报名。已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于文件规定的考试时间前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处确认报名,提供上述报名材料;
②家长代理考生确认报名。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家长代其确认报名,家长除提供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外,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③老师代理学生确认报名。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学校老师代其确认报名,老师除提供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外,还须出示中学介绍信及委托书。
3.直接到学校报名
考生也可于3月4日~3月13日直接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打印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4.扫描二维码微信报名(可登入招生网或朋友微信转发扫描二维码)
考生也可于2月12日~3月13日扫描二维码微信报名(可登入招生网或朋友微信转发扫描二维码)。
考试前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打印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于3月16日14时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和测试。
1.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在3月17日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2018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熟悉考场。
2.考试与测试时间
3月18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3.测试内容
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命题、阅卷。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和综合技能(其中艺术、体育专业类以专业加试为综合技能测试)等进行考试。
(四)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及高考政策附加分等部分组成,总分为450分加高考政策附加分。
1.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2.高考政策附加分,执行2018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3.成绩查询: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登录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jxlsxy.com查询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公示后确认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艺术、体育专业类录取按照本院平均录取比例单独单列由高到低录取。
2.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学院办理录取手续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备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jxlsxy.com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六)报到和复查
1.凭录取通知书及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报到。
获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无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视为未达到高中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3.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八)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已办高考报名者,即到学校招生处现场或在学院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注册,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 时间 | 内容 | 注意事项 |
| 2月12日~3月13日 | 考生报名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3月16日12点前 | 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 |
| 3月16日14时后 |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3月17日 | 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 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
| 3月18日 |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 学校实验楼 |
| 3月21日 | 成绩查询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3月22日 | 公示拟录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3月23日~3月26日 | 网上注册确认就读意愿 | 学校招生处 |
| 3月27日 | 对未网上确认就读意愿的新生作弃权处理,到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学校招生处 |
| 3月29日~4月3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4月4日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
| 4月底 | 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 |
| 9月初 | 新生集中入校 | 凭录取通知书 |
六、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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