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部分专业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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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主要考核内容 |
高中相关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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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历史 |
主要考查考生在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当代中国史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积累情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性格特点。 |
历史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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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
主要考查严谨表达、经典阅读、批判性思维、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等哲学基本素质。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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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 |
采用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考生的考古、历史知识、古代汉语水平、专业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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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含世界史) |
采用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考生专业知识、专业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或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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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通过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基本人文素养。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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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 |
主要考查文史哲综合知识,国学经典的阅读与理解。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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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主要考查数学、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编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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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含材料物理) |
主要考查考生基于高中物理知识的分析推理和综合应用能力。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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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主要考查考生的化学发展潜力、化学创新能力及对化学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兴趣程度,考核内容涵盖化学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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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
主要考查考生在高中知识基础上进行分析和综合应用的能力,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及对环境问题研究的兴趣程度,考核内容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理科综合知识、科学素养和外语水平等。 |
数学或物理或 化学或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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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4.复核考试
我校将面向一定范围的考生,针对其报名时提交的专利、论文、证书等材料组织复核考试。复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可认定为资格生。
注:
考生必须带齐报名系统提交的所有专利、论文、证书原件及1套考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参加复核考试,材料不齐者直接取消复核考试资格。
5.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对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经面试评委一致提名,可参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
加试无需在报名系统中申请,我校将于面试后通知获得加试资格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考生自愿决定是否参加。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6.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加权成绩,人文拔尖人才加试考试结果,复核考试结果,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
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公式如下:
人文科学试验班加权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加权成绩=初试成绩×80%+复试成绩×20%;
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加权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理科试验班(环境理工、环境经管)加权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5
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区、市)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浙江省、上海市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相应分值的,我校将予以录取。具体录取优惠方案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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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 |
自主招生专业 |
享受优惠政策 类别简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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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试验班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降30分录取 (浙江省:控制线上70分录取;上海市:控制线上50分录取) |
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降60分录取 (浙江省:控制线上40分录取;上海市:控制线上30分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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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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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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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含世界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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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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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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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试验班 (信息与数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降60分录取(浙江省:控制线上40分录取;上海市:控制线上30分录取) 或降至一本线录取(浙江省、上海市为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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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试验班 (物理、化学与心理学) |
物理学 (含材料物理) |
降50分录取 (浙江省:控制线上50分录取;上海市:控制线上40分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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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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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试验班 (环境理工、环境经管) |
环境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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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注:
以上优惠分值均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上海市优惠分值为已按660分制折算后结果,无需再次折算)。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6
违规处理
对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作弊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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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向监察处反映。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复试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5.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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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24:00。
2.发布初审结果:2018年4月30日。
初审结果将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
3.初试:2018年6月17日。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初试成绩及复试入围名单将于6月17日18:00前,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复试入围的考生请同时登陆下载《复试手册》,按时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4.复试、人文拔尖人才加试:2018年6月18-19日。
我校将于6月18日21:00前电话通知人文拔尖人才加试入围考生参加考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复试成绩及复核考试入围名单将于6月19日18:00前,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5.复核考试:2018年6月20日。
复核考试时间、地点将于6月19日18:00前,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复试结果查询系统发布,请复核考试入围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6.公示资格生名单:2018年6月22日前。
7.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8.录取: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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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信箱:jijian@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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