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招生200人,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近三年,下同)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省级相关学会组织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省级赛区一等奖;
3.高中阶段获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在期末及大型模考中,理科生数学、物理、化学某一学科成绩,文科生英语学科成绩居学年单科排名前2%两次及以上;
5.高中阶段理科生在计算机、机器人、机械、信息学、经济、管理等学科,文科生在英语、法学、思政、社会学等学科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四、专业选择
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专业填报条件,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可报2个专业(类)。招生专业(类)如下:

注:录取专业(类)以自主招生资格公示名单为准。拟招收人数上限200人,招收总数将视报名情况及生源质量进行调整。专业体检受限事宜,请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根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填报志愿。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A和B。
五、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在相应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填写或报名材料上传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考生报名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三)确认考试
确认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0日
初审合格考生应根据学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中的学科考核范围,确定学科考核环节的考核科目或方式。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0日
确认考试的考生通过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根据黑龙江省省教联〔2007〕1号文件,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报名费为200元/人。缴费成功考生可于6月12日通过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3-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环节:学科考核、素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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