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1.学科考核
(1)学科笔试(6月13日)
凭借报名条件2、3、4初审合格考生,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在学校指定的学科考核范围内任选一门进行笔试。(凭借报名条件3的理科考生在数学、物理、化学中任选一门、文科考生测试英语)
(2)学科面试(6月14日)
凭借报名条件5且初审合格考生参加学科面试。
2.素质考核(6月15日)
凭借报名条件1初审合格考生和学科考核合格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六)结果公布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科素质双轮考核,学科决定优惠等级”的原则,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等级,录取优惠等级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考生比例不超过每个学科或类别合格考生的30%。
2018年6月20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拟录取专业。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拟录取专业。
六、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并经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必须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报考我校。学校按如下办法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审合格名单、自主资格名单、实际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加强初审和测试的组织与管理。通过专家组确定初审合格名单。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素质考核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须为本人原创,并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4.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八、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505室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随时掌握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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