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8年继续开展“励学成才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2、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限从指定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录取政策。
3、我校录取的“励学成才计划”考生,其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实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5、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报考和获得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附则
1、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附件: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励学成才计划”个人陈述撰写建议.pdf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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