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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新鲜出炉
时间:2018-03-29 14:41:55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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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收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筑梦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2%。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收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筑梦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当年招生计划的2%。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表:

科类 招生专业(类)
文科 文科试验班类、英语、日语
理科 机械工程、工业工程、能源动力类、环境工程、信息工程(第四年在无锡培养)、土木类、工程管理、工程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第四年在无锡培养)、数学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理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测绘类、测控技术与仪器、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工程、预防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

注:1、文科只接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十七个省市考生报名;理科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考生均可报名;浙江和上海综合改革省市考生均可报名,但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如2018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时间自3月28日至4月10日。

2、申请材料上载(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系统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生还必须将如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1)加盖中学公章的《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和考生本人页)复印件;(3)高中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学籍卡复印件(均需加盖中学公章);(4)其他反映学生在高中阶段成长与发展情况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等)。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五、选拔录取办法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如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分别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和30分及以上),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六、其他

1、东南大学2018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2018年“筑梦计划”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进行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重要日程

2018年3月28日-4月10日,“筑梦计划”招生报名。

2018年5月31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8年6月10日左右,公布“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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