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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出击!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18-04-26 10:08:24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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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影响亿万民众的“中国第一考”已历经了40年有余。为了“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省逐步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我省被确定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

主持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考试局局长王贤):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省教育厅,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南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影响亿万民众的“中国第一考”已历经了40年有余。为了“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省逐步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我省被确定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从2014年工作启动至今,我们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从政策设计、舆论宣传、资金保障、课题研究等多方位全面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015年以来,我省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研究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研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为《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于2018年2月28日经教育部备案同意。这个《试点方案》是指导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我们特地召开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对《试点方案》进行解读。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燕仪同志,省考试局副巡视员陈健阳同志,省考试局副局长卢贵清同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曾维陆同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陈力同志。中央驻琼和省内共2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4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

第一项议程,请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燕仪介绍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情况。

李燕仪: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近日,经教育部核准批复,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这是我省继2016年3月出台《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涉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的配套文件,也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这一文件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有关情况。

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台的背景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牛鼻子”,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而高考综合改革又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谋划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对高考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高考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更是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突破口,其目标是在坚持统一高考制度的前提下,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继上海、浙江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于2017年成功落地后,根据教育部总体要求,我省自2017年开始,与北京、天津、山东作为第二批4个扩大试点省份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承担起探索高考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的重大任务。这也是国家给予海南的信任和肯定,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2018年连续4年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我省重点改革事项予以推进。海南省教育厅自2014年1月起组建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改革政策研制组,着手研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1个主方案和10个配套方案。2016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及《海南省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作为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配套方案与其他几个方案研制同步进行,协调推进。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研制过程中,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汇报,对重要关键问题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专程到省教育厅、省考试局调研,具体指导《试点方案》的制定,并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商。我省《试点方案》研制起步早,基础扎实。在研制过程中,省教育厅由负责同志带队,在省内外进行了大量调研,与教育部和各省教育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专程赴上海、浙江2个试点省市开展调研,就《试点方案》中涉及的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对上海、浙江试点方案以及其他省份的改革草案进行研究比较,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同时,广泛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等,广泛听取中学校长、一线教师、大学校长和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及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共召开涉及各级各类人群参加的座谈会160多场次,参加征求意见的各界人士达2500多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一万多份,征求到意见和建议300多条。省直有关部门也积极参加《试点方案》的制定,就涉及本部门的议题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全力支持和帮助。可以说,我省《试点方案》的研制既是一次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反复论证、集思广益、改革创新的过程。我们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决策等的法定程序,先后数易其稿。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研究,上报教育部审核备案,最后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二、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我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基本任务,明确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试点方案》严格遵循国务院《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方案》的政策框架,又体现因地制宜,立足省情,科学合理确定各项改革措施。《试点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试点方案》明确提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要坚持和着力实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总体目标是:2017年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第二部分是《试点方案》的重点部分,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任务。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等关键问题,这也是大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

我们知道,1977年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1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高考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制度,但也存在着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比如“唯分数论”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增加考试压力,增加学习负担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试点方案》第二部分提出高考综合改革的三大基本任务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改革后的高校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方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还可以参加有关高校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也可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择优录取。这样的录取方式,体现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精神。

改革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不分文理,外语考试提供两次机会,考生可以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所有学习科目,共14门(语、数、外、政、史、地、物、化、生、音、体、美、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为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以标准分呈现。学生在高中阶段,依据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安排和自身情况,分别在高一、高二、高三3年内完成学业水平考试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的依据。由于考试在平时施考,考生心态会更加平和,一定程度缓解了备考压力。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等级性考试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学生可以根据提前两年公布的高校招生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自身的兴趣特长和未来职业规划,在这6个科目中选3科作为自己的等级性选考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由于考试科目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不再局限文科、理科,使学生兴趣爱好、学习潜能和个性特点可以得到充分彰显,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与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通过依托网络平台管理以及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监督检查等方式,写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客观、真实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必要参考。

《试点方案》第二部分明确了“考什么”“怎么考”等关键问题。从政策设计上看,考试形式由原来的文理科“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招生录取由原来的“一考定终身”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转变,有效推动了素质教育发展。

《试点方案》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诚信安全制度,加强办学条件保障、提供专业力量支持和加强宣传咨询指导五个方面。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明确了推动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实施的各项具体要求。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试点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在组织、制度、人事、经费等方面为改革提供强有力保障。教育部门要统筹规划、完善制度和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要发挥高校的主体作用,发挥教研部门的专业力量支持,还要完善诚信安全制度,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提高政策落实执行力,为高考稳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高考综合改革事关广大学生根本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分重要而又复杂敏感。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既定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重点工作有三项:

一是组织好改革过程中的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对《试点方案》及其配套改革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答疑释惑。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了两轮省、市县分管领导、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校长、教师的学习培训,实现从市县行政领导到基层学校、教师的全覆盖。去年5月,又面向10万余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发放《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小册子,9月秋季开学后,对所有进入新高考的2017级5.7万名高一新生进行了全员培训,开展生涯规划教育。还通过网络、家长微信群、海南省高中教育服务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题宣传培训。为配合学生科学选科,省级教研部门还举行了十余场次教师生涯规划与选科指导培训,培养了一批种子生涯教师。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为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思想和工作基础。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试点方案》的新要求,开展新一轮分层分类全员培训,让政策执行部门和高考改革涉及的学校校长、教师了解和掌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任务、措施和路线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新高考改革理念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让学生、家长了解高考改革政策措施,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二是加快完善并出台各项配套文件。除了今天与试点方案一起公布的《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修订)》外,今年我们还将陆续出台《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实施方案》《海南省加强和改进高校招生考试监督机制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目前,这些配套文件已经完成了调研、论证,待民主决策的法定程序实施完成后,将适时发布,进一步构建我省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政策体系。

三是加大对高考综合改革的保障力度。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学生选择性的增加、综合素质评价等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变革,倒逼高中教育教学模式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变革。改革后,高中学校普遍要采取选课走班方式教学,这对学校校舍条件、教学仪器设备、教师资源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省已提前做了应对,2015-2017年投入近6亿元,改善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面向全国引进“好校长、好教师”300名,其中引进的校长和骨干教师中,高中校长和教师超过55%。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北师大附中、华东师大二附中、华中师大一附中、湖南师大附中、南开大学附中等一批优质高中进驻我省合作办学,目前已有16所落地办学招生,有12个已签约的优质教育资源引进项目正在建设或待建,18所项目学校正在对接洽谈。在此基础上,还加大了教师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力度,全省县域内补充高中新教师1200多人,交流校长教师1461人,约占全省1.33万名高中专任教师的20%,有效缓解了部分高中学校师资不足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拿出更大的力度继续完善每一所高中“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方案,查缺补漏,做好短期、中期、长期规划,精准实施、精准发力,集中力量,优化高中办学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选课走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和生涯规划制度,推动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实施。

高考综合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教育工作,帮助我们准确及时地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为我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汇聚起海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李燕仪副厅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曾维陆同志介绍《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有关情况。

曾维陆: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说明。

《试点方案》总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第二部分是基本任务,包括3个方面共14条具体政策;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我按照文件结构,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说明。

一、关于《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

高考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重要任务。在上海、浙江第一批试点省份成功落地的基础上,海南作为第二批4个扩大试点省份之一,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方向,《试点方案》强调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公平公正、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综合评价、科学选拔人才,坚持统筹实施、协同联动推进。《试点方案》提出以“三个有利于”贯穿改革始终。一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通过实施科学的考试评价办法,促使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打牢终身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增加学生选择权,引导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促使学生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兴趣、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二要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评价人才的办法,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三要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落实法律法规,健全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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