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实行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所报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该专业或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B级(含)以上。
五、中医学 (5+3一体化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英合作)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药学(中英合作)专业(为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19000元,沪价费(2007)38号;
护理(中英合作)专业(为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沪价费(2007)38号。
中医学(5+3一体化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中医学(5+3一体化)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校本部: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中医学(5+3一体化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学,中医学(5+3一体化)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前两年住宿费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的标准。第三年回校本部学习,住宿费按照校本部的标准。
中医学(5+3一体化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中医学(5+3一体化)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十八、其他须知
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有关文件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1 2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