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中英合作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5)在安排考生艺术类专业时,我校实行分数(合成总分)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6)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在江苏省,报考我校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我校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的录取规则等分别按照已公布的《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和《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年 (沪价行[2000]第120号)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15000元/年;英语(中美合作)专业、工商管理(中美合作)专业每生15000元/年(沪发改规范[2018]2号);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年(沪价费[2014]14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10000元/年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usst.edu.cn
招生办官网: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十八、其他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2018年招生专业(大类)目录详见我校招办网站,各省份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2.按大类招生的新生原则上在进校第二学年选择具体专业。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招生政策,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4.2018年招生优惠政策:
上海、浙江考生以录取阶段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进入我校投档名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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