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31日)下午,教育部公布了,其中新设本科学校19所、更名大学16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3所、同层次更名2所。
昨天(5月31日)下午,教育部公布了<关于2018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其中新设本科学校19所、更名大学16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3所、同层次更名2所。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40所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等学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6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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