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8.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9.春季高考各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取学费(鲁价费函[2016] 60号),学费和住宿费均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特困生资助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http://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250103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1 2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