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辅导 高考试题库 语文作文 英语作文 名师指导 家长课堂 高考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辅导 > 高考 > 招生计划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已发布(二)
时间:2018-06-19 16:13:38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为使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就业情况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与解放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火箭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思科公司、惠普公司、美国甲骨文公司、华为公司、首旅集团、钓鱼台国宾馆、阿里巴巴、北方智扬、顺丰速运、中通客车等高端单位建立了人才培养基地。与甲骨文公司、人民大会堂管理局、首都旅游集团、北京协和医院、九州控股集团等签订实习就业协议,部分毕业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山东省立医院、上海武警总医院、齐鲁制药、齐鲁软件园、东风日产、中铁十四局、中国重汽、上海浦单达、上海大众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就业。

★人才培养

学生技能水平突出。承办了全国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技能大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比赛,学生获得国家、省级技能大赛100余项荣誉。2016、2017年连续荣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为聊城市和山东省赢得了荣誉。

围绕立德树人的中心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职业核心能力培训、特色素质教育活动,依托社团开展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积极扶持学生科技创新实践,促进学生德技兼修,全面发展。学校优秀学生2015至2018连续4年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礼仪服务,成为全国“两会”的高职院校之一。

第三章组 织 机 构

第九条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专业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护理、旅游管理类相关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按各类别各专业实际投档人数进行调整。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志愿、征集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公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如有变化,以物价局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三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一是根据规定为特困生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我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各类奖学金;四是争取社会慈善力量的资助;五是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334937招办传真:0635-8375196

纪委监督:0635-8375062

E-mail:lcvt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lctvu.sd.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w.lcvtc.edu.cn/zsw/index.asp

通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猜你喜欢
换一批 更多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