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辅导 高考试题库 语文作文 英语作文 名师指导 家长课堂 高考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辅导 > 高考 > 招生计划 >
河南工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发布
时间:2018-06-28 13:45:11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河南工学院(英文: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1329河南省招生代码:6214。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699号,邮编453003。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本科、普通专科。符合《河南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河南工学院(原: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工学院(英文: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1329河南省招生代码:6214。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699号,邮编453003。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本科、普通专科。符合《河南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组长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备注
物流管理 120601 普通 4       - 3400  
自动化 080801 普通 4       - 3700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普通 4       - 37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3 普通 4       - 37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普通 4       - 3700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4 普通 4       - 3700  
车辆工程 080207 普通 4       - 37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4       - 3700  
工业工程 120701 普通 4       - 3400  
物联网工程 080905 普通 4       - 3700  
金融数学 020305T 普通 4       - 3400  
电缆工程 080606T 普通 4       - 37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4T 普通 4       - 3700  
机器人工程 (服务机器人方向) 080803T 普通 4       - 3700  
机器人工程 (焊接机器人方向) 080803T 普通 4       - 3700  
机器人工程 (工业机器人方向) 080803T 普通 4       - 3700  
通信工程 080703 普通 4       - 3700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普通 4       - 3700  
软件工程 080902 普通 4       - 3700  
环境设计 130503 普通 4     - 5700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对口类、艺术类、专升本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分类录取,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学校对在投档分数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志愿清,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后从高到低按省级招办投档顺序录取,对已投档考生按投档顺序,遵照“分数优先,志愿清,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五条 专升本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严格按照省级招办投档情况进行录取,按照要求向省级招办提交预录取名单,按照省级招办审核批准结果确定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厅和各省招办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如有调整,按照上级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一)学费:

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57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为56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专业学费为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科专业学费为3300元/生/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除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外,还设有联合办学董事单位提供的企业奖学金和其他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河南工学院网址:http://www.hneeu.edu.cn。河南工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ait.edu.cn;电子邮箱:hngxy6214@163.com。咨询电话:0373—3691234;传真:0373-3691071;招生监察电话:0373-3691062。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学院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猜你喜欢
换一批 更多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