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3.67828万平方米(约合275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4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121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50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98.5元;图书175.3万册,生均图书78.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好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投档前投入。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
(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高职专科升本科软件工程专业、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内容见院校详情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
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公平公正,根据科大学发6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7]5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的通知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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