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辅导 高考试题库 语文作文 英语作文 名师指导 家长课堂 高考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辅导 > 高考 > 招生计划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发布
时间:2018-07-06 20:50:15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第四条为保障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平稳运行,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分项实施细则。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招生计划、宣传、录取等一系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办学规模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3年

学校代码:12928

办学规模:在校统招生约5080人

网 址:http://www.qzit.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qzitedu

校 址:(主校区)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

特别说明:学校晋江新校区占地500亩,毗邻高铁晋江站,接壤沈海高速,交通便捷,已全面投入使用。校园充分体现“绿色循环、节能生态”的建设理念,诚挚欢迎您的到来!

第三条校训、育人方针

校训:忠诚、勤奋、创新、奉献

育人方针:培养身体好、就业好、社会贡献大的应用技术人才。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为保障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平稳运行,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分项实施细则。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招生计划、宣传、录取等一系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0077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2018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

第七条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建筑设计类(含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车辆工程系、建筑设计系专业8500元/学年;信息技术系专业8000元/年;商学院专业7500元/年。具体专业如下:车辆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油气储运;建筑设计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类、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信息技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广告设计与制作、移动商务;商学院:电子商务、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人力资源管理、物理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计文波时尚学院: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泉州市物价局 泉价[2015] 48号)

第九条住宿费:1400元/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 泉价[2015] 47号)

第十条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制,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十一条退费标准:参照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关于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除福建省外考生:参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我校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二十条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第二十一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62268)

电话:0595-22500777、22545888、15359596963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猜你喜欢
换一批 更多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