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已经迈入新时代。如何让更多残疾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怎样创新残疾人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如何让残疾人高等教育更适合社会发展需求?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新时代的新命题。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传统课堂向融合课堂咋转?
“随班就读是中国的融合教育。”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徐素琼在研究中发现,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出现了残疾人随班就读的个例,但里程碑的事件是1982年宪法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1982年宪法赋予所有人教育的权利,1986年义务教育法则赋予了6—15岁左右的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06年,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时,正式把“随班就读”写了进去。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则进一步把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的这种融合,扩展到0岁开始一直到大学阶段。2016年底,我国正式出台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课标。
徐素琼认为,这种演变,意味着融合教育就是我们未来发展的趋势。但今天的融合教育不同于以往的随班就读,“我们要用更专业的方式、更完整的体系,去服务残疾人群体”。
从传统课堂向融合课堂转化,被认为是融合教育走向专业化的重中之重。对此,滨州医学院的授课老师们感触很深。
滨州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张桂芝坦言:“给视障生讲思政是个新课题。原来的PPT演示、视频片等形象教学方式行不通了,最难办的是如何弄清他们的真实想法。”在破解难题过程中,张桂芝探索出“话聊”式思政课堂模式:“话聊不是漫谈,必须确立好站位,以平等方式表达,弯下身倾听他们的声音,触碰他们的心结。”
给视障生上解剖课的王利民老师,则发挥学生听觉和触觉能力敏锐的特点,一对一、手把手地指导他们学习,让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操作,来巩固和强化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同时针对不同残疾人在认知方面的不足,用“多媒体医学诊断模拟实验室”代替传统的听诊、触诊的临床教学,实施差异补偿教学。
授课教师们的创新,其实都是紧紧遵循着学校大力倡导的残疾人大学生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这一方案着重于完善人格的形成、综合素养的提高和专业能力的培养,“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相结合的特点,坚持“成人”与“成才”培养目标的双重维度、全纳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和“全纳融合、差异补偿”的教学组织形式。
以课程体系为例,滨州医学院在专业基础课上,对肢残生采用与健全学生同堂上课,同时进行课外个性化辅导以及网络平台交流。对视障生,则采用模拟实践、感官缺陷等差异补偿教学法。所有残疾学生都拥有对标的心理课程、特色课程和康复保健类课程,从中学会感恩、生活适应以及专业创业指导等。受学生欢迎的还有“适配式体育课”,课上开发了“坐式排球”“瑜伽”“轮椅舞”等适宜残疾人的体育项目。
对这些基础性工作,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晓鸣十分赞赏。同时,这位长期从事残疾人康复研究的专业人士建言,要进一步拓展学科专业领域,做好提前布局,加强残疾人方面的科研,争取探索出一整套特殊教育的办学标准,发挥新的引领作用。
两个典型的例子让许晓鸣印象深刻。去年,北京某大学一名博士生,因为完全跟不上进度被要求退学,这个学生有高功能孤独症,学校和导师很难掌握其特点,无法对他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因此在专业设置上形成偏差。另一件事,当年康复协会引进德国技术做了一款盲人打字机,叫好声一片。但当配给盲校时,却被拒绝了。一位盲人教师指出一堆问题,这些问题对制作工程师们来说很难发现,因为他们不是盲人,不知道盲人的需求。
“好多专业对我国来说都是缺失的,比如关于残疾人研究方面、残疾人康复咨询服务、资源教师培养、精神障碍类残疾人教育、儿童康复等。”许晓鸣认为,残疾人教育本身就是一种资源和优势,如果能把专业设置和残疾人结合起来,又服务于他们,那么专业的作用就会发挥到极致。
链 接
残疾人高等教育大事记
1985年,《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和毕业分配工作的通知》印发。
1985年,滨州医学院创办我国第一个残疾人本科系,即医学二系,开始在全国专门招收肢残学生。
1988年至今,经国务院批准召开了4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每一次会议都为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987年,长春大学成立我国第一所高等特殊教育学院,面向全国对盲、聋学生实施单考单招政策。同年,北京大学首次招收肢体残疾学生。
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1997年,天津理工大学挂牌成立聋人工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听障青年。
199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
2000年,北京联合大学成立特殊教育学院,这是我国第一所相对独立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院。
2002年,北京成人高考自2003年起面向残疾人实施单考单招政策,该政策首开成人教育对残疾人实行特殊政策。
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替代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放宽对患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
2004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成立残疾人教育学院,此后30多个省市电大先后成立了残疾人教育学院或教学点,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向残疾人开展高等学历教育。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印发。
2009年,《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印发。
2010年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2014年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盲人考生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由专门工作人员予以协助。至此,盲人有了参加普通高考的机会。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要求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2015年,《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专门制定的管理规定。
1 2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