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辅导 高考试题库 语文作文 英语作文 名师指导 家长课堂 高考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辅导 > 高考 > 招生计划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二)
时间:2018-09-10 16:05:44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简章中有关于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招生专业、招生条件等相关重要信息的详细说明,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阐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理由、个性特长、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不少于800字)。

如有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对考生进行实名推荐,推荐程序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须推荐人本人通过EMS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由中学校长推荐,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或组织)推荐的,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推荐信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材料中(1)、(2)、(3)、(4)、(5)等五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或电子照片)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原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组织自主招生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长潜质与申报专业的匹配性等,同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各专业招生规模,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

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获得以下奖项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学生取得初审合格资格后,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具体竞赛名称: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具体竞赛名称: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2、考核办法。航模类考生测试项目为笔试、飞行操作测试、室内制作三部分,免于笔试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其他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航模类考生笔试测试科目为航空模型知识,其他考生根据选报专业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资格确定。

(1)航模类考生将依据笔试成绩、飞行操作测试成绩、室内制作成绩的总分,分项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只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所有名单经上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优录候选人。

(2)优录候选人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五、有关政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取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依据测试结果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A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B等优录政策,其中享受A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40%。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填报公示入选专业。学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非上海、浙江考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

上海、浙江考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

六、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7年4月5日截止。

2、初审情况: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3、确认及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1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测试并缴纳测试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逾期未确认、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4、准考证打印:2017年5月30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测试时间、考场安排。

5、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有关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如有调整,以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6、入选名单公示:拟定入选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进行公示。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招生管理权力清单(试行)》运行流程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2、学校选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专家,建立本科招生评委专家库。由监察处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负责初审、面试工作。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由学校监察处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学生、推荐单位、推荐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自主招生优录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5、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52119051

咨询电话:025-52119052,52119053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九、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十、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猜你喜欢
换一批 更多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