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占地面积85 7万平方米(约合1284 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 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 1平方米;生师比19 2:1;专任教师79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 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 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14 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245 8元;图书134 8万册,生均图书80 8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7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兵器类(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是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之一,为响应国家加快新农村建设、重点发展新农业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结合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增大以上专业学生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受奖面达40%以上。
(2)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4)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6)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除外)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普通类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数点后4舍5入计算)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普通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②国家卓越农林
我校植物生产类是国家卓越农林改革试点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学生,高于我校在该省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
辽宁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艺术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我校2018年根据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生源地为浙江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国际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国际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没有国际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专业服从调剂也不予录取到国际项目专业。
(2)艺术类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在辽宁省的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专业在辽宁省的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学科类招生的专业,以大类招生专业进行录取)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无专业极差分数。除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国际项目专业除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2)艺术类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有关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综合成绩折算要求:招生省(市、区)有相关文件要求则按照该省(市、区)文件要求执行,在没有具体要求的省(市、区)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考生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17〕50号)文件,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该省份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美术类统考成绩×6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表演专业
辽宁省生源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表演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省统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非辽宁省生源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有关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吉林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省统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表演专业校考时间安排:
| 序号 | 省份 | 加试专业 | 报名方式 | 报名条件 | 考试时间和地点 | 校考科目与分值 | 合格证 发放 |
| 1 | 吉林 | 表演 | 根据校考所在省(市、区)相关规定 | 时间:1月20日 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 校考科目: 1.表演100分; 2.声乐80分; 3.形体60分; 4.台词60分; 总分值:300分 | 根据国家和校考所在省份相关规定的比例和要求发放合格证 | |
6.联系电话、网址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113122
学院网址:www.situ.edu.cn
招生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传 真:024-58217077
沈阳工学院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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