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占地面积33 4256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 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 1平方米;生师比15 2;专任教师42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 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 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56 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79 0元;图书67 7万册;生均图书94册。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3.4256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5.2;专任教师42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56.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79.0元;图书67.7万册;生均图书9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设置
|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 1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3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4 | 130506 | 公共艺术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5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6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7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8 | 130404 | 摄影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9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10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11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12 | 130405T | 书法学 | 四年 | 三至六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8000元/年/生 |
| 13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三至六年 | 文史/理工 | 艺术学 | 15000元/年/生 |
| 14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四年 | 三至六年 | 文史/理工 | 管理学 | 15000元/年/生 |
| 15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三至六年 | 文史/理工 | 文学 | 15000元/年/生 |
| 16 | 050303 | 广告学 | 四年 | 三至六年 | 文史/理工 | 文学 | 15000元/年/生 |
| 17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四年 | 三至六年 | 文史/理工 | 工学 | 15000元/年/生 |
| 18 | 050304 | 传播学 | 四年 | 三至六年 | 文史/理工 | 文学 | 15000元/年/生 |
| 19 | 050307T | 数字出版 | 四年 | 三至六年 | 文史/理工 | 文学 | 15000元/年/生 |
(二)专科专业设置
|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学费 (元/年/生) |
| 1 | 650101 | 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2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3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4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5 | 650105 | 产品艺术设计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6 | 650115 | 陶瓷设计与工艺(辽瓷方向)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7 | 660206 | 影视编导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8 | 660201 | 表演艺术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9 | 660202 | 播音与主持 | 三年 | 二至五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10000元/年/生 |
| 10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二至五年 | 文史/理工 | 10000元/年/生 |
| 11 | 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二至五年 | 文史/理工 | 10000元/年/生 |
| 12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二至五年 | 文史/理工 | 10000元/年/生 |
| 13 | 540106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二至五年 | 文史/理工 | 10000元/年/生 |
| 14 | 6307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二至五年 | 文史/理工 | 6000元/年/生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照办理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生,本科普通类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专科各专业学费(除市场营销专业6000元/年/生),其他各专科专业学费100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按月计办理退学费、住宿费。
(三)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学院院长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媒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学年。
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六、录取办法说明
(一)投档比例:按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规则和要求执行。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 +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批次: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
3.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3.2对采取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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