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将继续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4、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测试时间及地点

(2)各项目测试内容或办法
田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根据项目需要)、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备注:1)报考田径全能项目的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必须为全能项目之一;全能测试项目为110米栏、跳高和标枪,考生最终测试成绩为三个项目累积分,各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以全能评分表为准;如果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不是测试的三个项目之一,则还需加测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项目。
2)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全国青年锦标赛等比赛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3)田径项目测试均采用电子设备。跨栏、投掷项目使用器械均为成人标准。
篮球项目:运球往返上篮、定时自投自抢、三对三比赛、五对五比赛。
足球项目:颠球、长传球、运球射门、比赛。
羽毛球项目:抽签分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轮淘汰赛。比赛决出前八名。前八名考生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3分钟双摇跳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跆拳道项目:该项目实行全国统测,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实施全国统测后,我校不再组织跆拳道项目的校考。报考该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跆拳道项目测试办法和要求请阅读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
注:报考我校跆拳道项目的考生也必须在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网报。
(3)测试现场公布考生测试成绩,考试登记表须考官和考生签字方为有效。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
5、测试结果公示
(1)测试完成7-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及学校对本人的拟录取意见。
(2)对测试达到我校要求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将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3、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制4年。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我校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自2017级起,我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实行竞赛与训练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九、咨询电话
(010)62334386 (010)62332427
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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