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是教育部首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试点高校,是传统体育强校,连续五次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定于2018年3月9日—11日进行暨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从中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水平、文化与运动成绩证明、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等情况择优确定候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考生所获录取政策需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生效。

五、录取政策
获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必须经过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A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者,无需参加高考,直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即不超过9人。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
B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即不超过14人。
C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50%。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六、监督管理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接受接受社会各界举报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20-85227073。
(二)凡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考试和录取结果,或者弄虚作假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等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学校。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将取消其学籍。
(三)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七、附则
(一)本简章由暨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适用于暨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暨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解释。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 6421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网址:https://zsb.jnu.edu.cn
暨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20-8522 0283
邮箱:tywy@jn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体育学院竞赛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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