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学校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9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549。
第三条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
第四条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为辅,发展各类继续教育,举办适度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专科生。
第五条办学类型:学校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六条毕业证书:被录取的对口中职学生均具备教育2部学籍电子注册资格,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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