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新疆艺术学院2017年本科(含大专)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我院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新疆艺术学院2017年本科(含大专)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按照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
1、影视摄影与制作:文化成绩130分,专业成绩合格;
2、戏剧影视文学:文化成绩130分,专业成绩合格;
3、摄影:文化成绩180分,专业成绩合格;
4、广播电视编导:文化成绩130分,专业成绩合格以上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由专业课成绩排名各专业:
1、舞蹈编导:文化成绩130分,专业成绩120分
2、舞蹈表演:文化成绩130分,专业成绩120分
3、舞蹈学(舞蹈教育):文化成绩130分,专业成绩120分
4、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文化成绩130,专业成绩120分
5、音乐表演:见附表1
三、以综合分计算各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一定的权重比例,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计算方法:(高考成绩+专业成绩×2.25)÷2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成绩250分综合成绩285分
2.音乐学(音乐教育):文化成绩130分综合成绩177分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成绩200,综合成绩220分
4.数字媒体艺术:文化成绩130,综合成绩157分
5.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成绩130分综合成绩177分
6.产品设计:文化成绩210,综合成绩220分
7.雕塑:文化成绩180,综合成绩240分
8.动画:文化成绩130,综合成绩158分
9.环境设计:文化成绩130,综合成绩162分
10.绘画:文化成绩130,综合成绩177分
11.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成绩180,综合成绩205分
12.视觉传达设计:文化成绩140,综合成绩190分以上所有专业考生均须有我院专业成绩并取得合格
附件1:
音乐表演:
| 专业 | 方向 | 文化最低分数 | 专业最低分数 |
| 音乐表演 | 中提琴 | 130分 | 100分 |
| 声乐 | 130分 | 100分 | |
| 马头琴 | 130分 | 95分 | |
| 长笛 | 230分 | 150分 | |
| 高音艾捷克 | 130分 | 100分 | |
| 低音热瓦普 | 130分 | 100分 | |
| 双排键 | 130分 | 110分 | |
| 流行演唱 | 180分 | 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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