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现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报考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西省相应专业艺术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90分。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按照专业出省资格线执行。
(七)省统考有关要求
1.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严格按照《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手册》及有关考务文件、考务要求执行。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须安排在标准化(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笔试、面试继续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或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须有视频及文字记录。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和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点及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评卷点分别负责考场、评卷场所、保密室视频监控资料的监管,须完整备份、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评卷、评分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模唱须由3人以上(含),其他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生专业考试答卷须由评卷点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专业面试测试内容须由统考考点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面试科目实行评委电脑记分(电子评分),面试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
为了切实减轻艺术类专业考生学业、考试和经济负担,对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本省高校须直接认可和使用省统考相应层次的专业成绩;外省高校原则上要直接认可和使用江西省统考相应层次的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的认可和使用执行本文第六条“录取办法”第(一)款“认可省统考成绩的规定”。
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江西省统考合格生源(指达到专业出省资格线的考生)组织校考。对江西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指艺术类特殊专业),鼓励高校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校考。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一律使用江西省统考相关或相近专业专科层次的专业成绩。
确需在江西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必须事先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提交校考专业、招考方向、考试科目及考务安排等材料,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务工作,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设考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未在江西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外省高校,须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方可在本校或经批准的校外考点面向江西生源组织校考。具体要求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17〕41号)及艺术类专业校考有关公告。
四、文化考试
兼报艺术类专业(含特殊专业)的考生,除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外,都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且单独编排考场(单报高职考生除外)。
所有普通文史、理工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本科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累加成绩(总分满分750);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高职(专科)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累加成绩(总分满分650)。
“三校生”文理兼报艺术类考生,本专科文化考试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4科累加成绩(总分满分600分)。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提前批本科
1.实行梯度志愿的高校
该档次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1)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高校(主要指公办高校);
(2)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外省高校;
(3)部分本省高校。
2.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
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7个专业组推行平行志愿,凡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艺术类各专业,原则上应纳入本批次。招生计划按7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3.苏区专项院校(以确定后的政策为准)
(二)第二批本科
1.二本A段(平行志愿)
该批次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均认可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2.二本B段(平行志愿)
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统考专业纳入本批次,按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3.二本B段(梯度志愿)
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中经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院校(主要指省统考没有涵盖的专业)纳入本批次,该批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4.“三校生”本科与二本B段(梯度志愿)同批次录取:实行梯度志愿录取,只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三)提前批高职(专科)
1.省内外部分艺术类办学较有特色的院校列入该批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2.“三校生”高职(专科)同批次录取: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四)高职(专科)
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外,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均列入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六、录取办法
(一)认可省统考成绩的规定
1.本科高校: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列入艺术类二本A段的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艺术类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二本B段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艺术类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
2.高职(专科)院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
(二)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内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按江西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艺术类专业投档时均执行江西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自划线高校须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梯度志愿录取开始前将自划线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在录取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他高校有更高文化分数要求的须在招生章程(简章)中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切实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的精神,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仍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若届时教育部有更高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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