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表演类(服装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服装类(职高)、等9个专业类别,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 类别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 编 导 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120分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 面试 |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 50分 | |
| 回答考官提问 | 30分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笔试 |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 50分 |
| 面试 |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 100分 | |
|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 150分 |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6日至9日,考生须在1月2日至5日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5日下午5点去考试地点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 科目日期 时间 | 1月6日 | |
| 上午 | 9:00-11:00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 下午 | 2:30-4:30 | 影视作品分析 |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至13日,考生须在1月7日至10日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月13日上午8:30~9:30。考生须12日下午5点去考试地点熟悉考场。
(七)表演类(戏剧表演)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50分(演唱40分、台词70分、形体展示40分、表演10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表演类(戏剧表演)专业考试于2019年1月3日至9日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统一进行。考生须在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八)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一)90分、书法临摹(二)90分、书法创作12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考试于2018年12月23日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统一进行。考生须在12月19日至22日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22日下午2点至5点去考试地点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 科目日期 时间 | 12月23日 | |
| 上午 | 9:00-10:00 | 书法临摹(一) |
| 10:15-11:15 | 书法临摹(二) | |
| 下午 | 2:00-3:30 | 书法创作 |
(九)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 科类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 摄影摄像类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 摄影作品分析 | 50分 | ||
| 回答考官提问 | 40分 | ||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 100分 |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于2019年1月7日至9日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统一进行。考生须在2019年1月3日至6日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 科目日期 时间 | 1月9日 | |
| 上午 | 9:30-11:30 |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
| 下午 | 1:30-3:30 | 影视作品分析 |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8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要加大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包括评委工作情况)。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对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过程,还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的,要严格落实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考点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 )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公布栏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各类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评卷点)将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所有测试(面试和笔试等)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要备份一份,并粘贴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标签,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交我院纪检与督查处。
四、其他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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