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辅导 高考试题库 语文作文 英语作文 名师指导 家长课堂 高考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辅导 > 艺考 > 艺考政策 >
2019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二)
时间:2019-02-13 16:53:43    |    来源:启达教育网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表1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

考点名称:考场号:

考试 名称   考试 时间   考试 科目  
考生 姓名   考生号   身份 证号  
违规事实记录:经(□现场发现□审看录像发现□评卷发现□其它) 记录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处理依据及意见 考生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条 第项所列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条的规定,拟作出以下处理:
暂扣违规材料或物品: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说 明 1.如考生有违规行为发生,有关工作人员须详细填写本告知书;暂扣考生物品的,还需考生签名。 2.存根联由考生签名后与考生违规材料交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汇总,逐级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联交考生本人收存。 3.考生如有异议,可以依法向处理机关陈述和申辩。给予停考处理的,可以依法向处理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考生签收: 我已收到本告知书,并已经阅知该告知书的内容。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2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考生联)

考点名称:考场号:

考试 名称   考试 时间   考试 科目  
考生 姓名   考生号   身份 证号  
违规事实记录:经(□现场发现□审看录像发现□评卷发现□其它) 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处理依据及意见 考生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条 第项所列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条的规定,拟作出以下处理:
暂扣违规材料或物品: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说 明 1.如考生有违规行为发生,有关工作人员须详细填写本告知书;暂扣考生物品的,还需考生签名。 2.存根联由考生签名后与考生违规材料交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汇总,逐级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联交考生本人收存。 3.考生如有异议,可以依法向处理机关陈述和申辩。给予停考处理的,可以依法向处理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处理代码表(印制在附表1和附表2背面)

违规代码与事实 违规处理依据和决定
5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5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57.将试卷、答卷 (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5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 (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上标记信息; 5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教育部令第33号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6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62.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6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64.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6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 (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 或者考试材料; 67.在答卷 (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 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6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 (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 、草稿纸的; 69.其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教育部令第33号第九条: 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 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7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73.考室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7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8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8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8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8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8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教育部令第33号第十条:终止其继续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91.组织团伙作弊; 9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 9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 9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教育部令第33号第九条: 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附表3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

编号:湘高考违处[]号

考试 名称   考生 姓名   考生号  
违规 科目  
违规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 决定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章) 年  月  日
救济 途径 考生若对此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核决定或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复核决定或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送达时间   送达人  
收件人签名  
备注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或收件人收存,一份由考生或收件人签字后交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附件4

2019年省外高校艺术类校考考点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科目违规代码与事实

考点所在学校公章或主考签名:年月日

(公布栏不得小于对开张或A2幅面)

附件5

2019年省外高校艺术类校考违规考生名册

专业类别:考点名称(盖章):填报人:填表日期:

序号 考室号 考生号 姓名 考试科目 违规代码与事实(只填代码) 处理代码与意见
             
             
             
             
             
             
             
             

注:此表由考点填写、汇总、盖章,随同《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含证据材料)交省教育考试院纪检与督查处。

交表人:

收表人:

1 2

  • 近期资讯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猜你喜欢
换一批 更多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