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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基本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按公平公开原则,依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无专业特殊要求,无专业性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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