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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考试院“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省考试院投进我校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校将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尽量按照“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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