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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确定。高校各专业根据需要从中指定1科、2科、3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高校指定1门科目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高校指定 2科或3科要求均需选考的,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高校指定 2科或3科要求选考其中一门的,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高校指定“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任意3科均可报考该专业。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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