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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江西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6,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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