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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省高招委副主任为组长,评卷高校校长、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省教育考试院院长为副组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管理、协调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处置评卷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各评卷点高校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评卷工作责任落实。
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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