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1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020年前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中考加分项目。
1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Anything in here will be replaced on browsers that support the canvas element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在线客服
微信公众号
QQ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