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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要求,我市采用最少的“4+4”模式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历史科目。其他科目为录取参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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