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辅导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小升初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辅导 > 小升初 > 新闻资讯 > 云南 >
云南: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时间:2018-05-23 10:51:56    |    来源:云南网    分享到           
推荐
摘要:

近日,省教育厅与省司法厅共同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要求全省各州市教育局、司法局进村入户,持续、深入、广泛宣传《办法》,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近日,省教育厅与省司法厅共同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要求全省各州市教育局、司法局进村入户,持续、深入、广泛宣传《办法》,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办法》强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情、理、法的有机结合,按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四个步骤层层推进,依法督促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违法与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

《办法》明确,各地各级教育、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采取进村入户、举办教育法治学习班、利用新型媒体等方式,重点对《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经宣传教育仍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其改正;对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与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改正。经宣传教育和责令改正仍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行政处罚;对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与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监护人在规定时限到期经催告仍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因务工、结婚等导致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完成义务教育的,可以将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与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监护人列为被告或者第三人。

  • 近期资讯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常见问题-在线答疑
立即扫描咨询

传递咨询   知晓动向

领取免费备考资料

扫一扫+关注
友情链接
国际学校 EMBA 江苏自考 艺术生留学 指南者留学 幼儿园教案 求艺网 爱思学 优路教育 初中辅导 教育项目 邦博尔卫校网 教育培训 街舞培训班 出国留学 IT培训 101教育网 艺术类留学 考研辅导培训 java培训机构 在线视频课程 农商行招聘考试网 银行招聘网 教师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合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 卫生人才网 山东启达教育 中小学辅导网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中辅导
启达教育 Copyright © 2016-.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57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3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