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能够提供父(或母)为本市户籍的相关证明、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能够提供父(或母)为本市户籍的相关证明、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门头沟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完成。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
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程度到就近的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就读寄宿学校
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寄宿学校招收寄宿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的招收寄宿生计划数。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考试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备案入学学生名单。
2020年寄宿制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能够提供父(或母)为本市户籍的相关证明、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门头沟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完成。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
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程度到就近的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就读寄宿学校
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寄宿学校招收寄宿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的招收寄宿生计划数。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考试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备案入学学生名单。
2020年寄宿制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门头沟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4月29日前 |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启动入学情况日报机制 |
| 5月6日前 | 各小学对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资格进行初验,为初验合格学生打印并填写“回户籍入学申请表” |
| 5月6至5月10日 | 区考试中心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 5月6日 | 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
| 5月6日至5月31日 |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
| 5月7至30日 (每周二、四) | 区考试中心受理超龄儿童、京籍无房儿童等的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工作 |
| 5月25日至6月9日 |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
| 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截止 |
| 6月15至16日 | 各小学现场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 7月初 |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 9月1日至15日 |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档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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